湖北省小学数学奥林匹克竞赛简介
一、目的与原则
1、小学数学奥林匹克是一项数学课外活动,目的是:
向小学生普及数学知识,激发学习数学的兴趣和积极性;
提高小学生的思维能力,培养具有进取精神与创新素质的学生;
发掘全省各地资优学生数学的潜能;
为全省提供一个小学数学相互交流和学习的机会;
通过竞赛和相关的活动培养和选拔优秀学生,为参加全国少年数学夏令营和国际小学数学邀请赛选拔参赛选手。
2、小学数学奥林匹克主要针对部分学有余力、有兴趣的学生,不增加学生的负担,不进行层层选拔。坚持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1、湖北省小学数学奥林匹克由湖北省青少年学科奥林匹克委员会主办。
2、湖北省小学数学奥林匹克由湖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承办,其主要职责为:
制定竞赛的规则、负责竞赛的组织、制卷、评卷、成绩认定、奖励、选定承办单位等工作。
按国家保密法和考试纪律要求,严肃考试纪律,严惩失职、渎职和舞弊者。
监督、协调承办单位的各项组织工作。
处理与竞赛相关的事宜。监督电话:027-87838744
2、承办单位:原则上以市为单位,市级竞赛没有统一进行的,县级单位或学校可以申请作为竞赛的承办单位,按照本规则和具体要求组织实施当地的竞赛活动。其主要任务是:
根据竞赛的要求组织初赛和决赛。
接收和分发试卷,以及保密保管工作。
根据规则组织竞赛并保证赛场的秩序。
收集决赛试卷并负责寄送至主办单位。
三、竞赛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办法:
1、承办单位与湖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签定承办协议,并办理相关承办手续。
2、承办单位在接到初赛试题后,在当地自行组织初赛。
3、初赛结束后,应按规定组织好阅卷工作,确定参加决赛人员名单,于1月20日前将报名表的电子版发至主办单位邮箱(hbxxas@sina.com)。内容包括编号、姓名、学校、年级、指导教师(仅限1人)、预赛成绩。
4、决赛试卷全省统一寄发,由各地市承办单位组织考试(武汉赛区的竞赛由湖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统一组织)。决赛试卷必须于竞赛当天寄主办单位(以邮戳为准,逾期成绩无效)。由主办单位组织有关学会专家统一阅卷。
五、参赛编号
全省决赛采取全省统一编号的方法。编号为8位数:编号1-2位数为年度编号,3-4位数为承办单位编号,由全省统一发放,5-8位数为学生流水号,由承办单位按报名顺序确定。
六、处罚
被处罚的行为包括:参赛学生违规、工作人员失职、承办单位失职。
(一)下列行为,均属违规或失职行为。
1.参赛学生违规行为是指,在规定参赛学生应独立解题(或独立完成任务)的场合:
将不允许夹带的物品带入考场并经监考人指出后不予改正;
以不正当的方式提前得到竞赛题目或与竞赛题目有关的信息;
赛前及赛中为其他参赛学生提供与竞赛题目有关的信息;
未经许可通过用各种途径和介质将竞赛答案带入考场;
不遵守赛场规定并可能影响公平竞赛的其他行为。
2.工作人员的违规或失职行为是指,在参赛学生独立解题时:
发现参赛学生有违规行为而不制止、不上报;
提前将竞赛题目泄漏给参赛学生;
不按规定为参赛学生提供与竞赛题目有关的信息;
不按规定发放和上交竞赛试卷;
擅自更改参赛学生的竞赛试卷;
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赛的行为。
3.承办单位的违规或失职行为是指:
未经主办单位许可擅自复制试卷;
承办单位的成员提前将竞赛题目泄漏给参赛学生或辅导教师;
擅自更改参赛学生的试卷;
未按全省统一考试时间组织考试;
未按照规定将有关情况上报主办单位。
(二)对违规或失职行为的处罚
1.在竞赛中发现参赛学生有违规行为,取消该参赛学生的成绩并通报学校。
2.有失职行为的工作人员,主办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3.发现承办单位违规或失职,主办单位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取消该地区当年竞赛的获奖资格或该单位次年承办当地竞赛的资格,并予以通报。
七、评奖办法:
1、湖北省小学数学奥林匹克决赛成绩将在16862828上公布。
2、竞赛设满分奖、一等奖(3%)、二等奖(10%)、三等奖(17%)。获奖者将颁发主办单位获奖证书。
3、满分奖和各地前5名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仅限1人)将获得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