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创新杯”全国数学邀请赛(初中段)
通 知
一、竞赛宗旨
“创新杯”全国数学邀请赛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精神”为宗旨,并:
a)坚持自愿的原则,不加重学生负担;
b)着重培养学生学习数学的好奇心、求知欲、自信心和独立思考的习惯;
c)在帮助学生深化对课程内容理解的基础上,拓展其数学视野;
d)根据个性和特长发展的需要,为发现和培养具有数学潜质的杰出人才提供平台;
e)开发数学教育资源,促进教师发展,为推进课程改革造就一批研究型教师。
二、参赛对象
初中一、二年级的在校学生。
三、竞赛方式
竞赛采取一赛制,由组委会统一组织笔试和评卷,参赛学生凭组委会发给的准考证参加笔试。
试卷的题型及其分值如下(答题时间90分钟):
选择题、填空题各8小题,每小题5分,共80分;解答题2小题,共40分;全卷满分120分。
四、命题原则
以《课程标准》为依据,以现行教材为参照,不超过教学进度,注重基础性、普及性、趣味性和创新性的辩证统一。试题中的解答题,力求体现新理念、新情境和新趋势,考查学生进一步发展的潜能。
五、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报名点:各相关单位、社会培优机构等向组委会申报获准后可设立报名点,由报名点组织报名。
收费标准:每生50元。
(组委会将把第十二届竞赛的试卷及参考答案挂于湖北省数学学会网页上供参赛者参考,网址是:http://www.hbmaths.net)
各报名点在2014年12月31日前将报名参赛学生人数及报名费交组委会办公室。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武汉市洪山广场科教大厦大院内。
联系电话:15827567457;15342272247(仅对各报名点)
六、考试日期
暂定2015年3月29日(星期日)
具体时间以参赛学生领取的准考证上注明为准。
七、考试地点
以参赛学生领取的准考证上注明为准。
八、评奖原则
由组委会按参赛人数的8%统一评定全国一、二、三等奖;
省级奖按各报名点参赛人数的8%评定。
获奖者和优秀指导教师由组委会发给证书。
颁奖时间定于2015年5月30日前。
九、考试纪律
按中考要求执行。
十、组织机构
(1)“创新杯”全国数学邀请赛主办单位:
湖北省数学学会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华中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学院湖北大学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数学通讯》编委会《中学数学》编委会
(2)“创新杯”全国数学邀请赛组委会:
名誉主任:齐民友(著名数学家,原武汉大学校长,原中国数学会副理事长,第31届国际数学奥林匹克主试委员会主任)
路见可(著名数学家,原武汉大学数学系主任,原湖北省数学学会理事长)
陈 化(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院长,湖北省数学学会理事长,中国数学会常务理事)
主任:陈士华(湖北省数学学会秘书长)
副主任:梅献民(原湖北省数学学会副秘书长)
胡元明(湖北省数学学会副秘书长)
方华鹏(著名中学数学教育专家,特级教师)
黄坤振(湖北省数学学会竞赛办副主任)
徐学文(《数学通讯》副主编)
黄朝炎(湖北大学数学与统计学学院副院长)
“创新杯”全国数学邀请赛组织委员会
湖北省数学学会
201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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