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的通知
1、参赛对象:
所有全日制在校大学生。竞赛分为数学专业类和非数学专业类。
温馨提示一:数学类专业(代码为0701)的学生只能报考数学专业类,非数学类专业的学生报考类别不限。
2、竞赛时间:
根据沈阳建筑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常州大学等多所高校发布的竞赛通知显示,依据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委员会工作安排及中国数学会“关于举办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的通知”,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分区预赛定于2025年11月8日上午9:00-11:30举行,决赛预计于2026年3月底或4月在四川大学和成都理工大学举行。
3、竞赛内容:
(1)非数学专业类:
初赛考试内容:高等数学(微积分)。
决赛考试内容:高等数学(微积分)、线性代数(所占总分的比例分别为80%、20%左右)。
(2)数学专业类:
初赛考试内容:数学分析、高等代数、解析几何(所占总分的比例分别为50%、35%及15%左右)。
决赛试卷分为两类:
大一及大二学生(低年级组):在预赛所考内容的基础上增加常微分方程(所占总分的比例约为15%)。
大三及大四学生(高年级组):在大一大二学生考试内容的基础上,增加实变函数、复变函数、抽象代数、数值分析、微分几何、概率论等内容,由考生选做其中三门课程的考题。增加的内容所占总分的比例不超过50%。
4、报名办法:
2025年10月13日前,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数学会、军队院校数学教学联席会或学会委托的承办单位的要求报名;各赛区在2025年10月24日前向中国数学会汇款,以便工作组能够及时讨论各赛区的决赛名额分配。
温馨提示三:本届竞赛初赛中,数学专业类分数学A类和数学B类,非数学专业类分非数学A类(理工类)和非数学B类(经管文史类)。具有数学一级学科博士点高校或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数学学科排名B-以上高校数学类专业参赛学生只能报考数学A类,其它学校考生不受此限制;专业代码为07(理科)08(工科)的非数学类考生只能报考非数学A类,其他考生不受此限制。
温馨提示四:西藏、青海、宁夏和内蒙古四个赛区,数学类考生均可报考数学B类,非数学类考生均可报考非数学B类。其他赛区的少数民族地区高校在征得赛区同意后可参照该规则执行。
5、竞赛组织工作:
初赛由各省(市、区)数学会或军队院校数学教学联席会负责组织,使用全国统一试题,在同一时间内进行考试。
决赛由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工作组、四川大学、成都理工大学负责组织实施。
6、竞赛收费标准:
每位参赛学生要向参赛单位交报名费100元,其中80元用于分赛区,20元交给中国数学会;分别用于分区初赛和决赛阶段竞赛工作的组织、命题、评奖、颁奖、召开竞赛工作会议以及其他与竞赛有关的活动等的费用。
7、奖项的设立:
竞赛设初赛(以省、市、自治区作为赛区,军队院校为一个独立赛区)奖与决赛奖。
初赛奖。按照数学专业类(分A类和B类)与非数学专业类(分A类和B类)的实际参赛人数分别评奖。每个赛区的获奖总名额不超过赛区总参赛人数的30%,其中一等奖的比列不超过赛区总参赛人数的6%,二等奖不超过赛区总参赛人数的9%,三等奖不超过赛区总参赛人数的15%。颁发“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等奖”证书。
决赛奖。决赛总人数原则上包括:数学专业类500人(其中100人单列给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数学学科评估结果为A+的高校),非数学专业类500人。各赛区参加决赛的名额由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工作组讨论确定。各赛区按照所分配的决赛名额各自拟定参加本届决赛的名单,分别上报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工作组和竞赛组织委员会。赛区需提供参加决赛的学生名单及资料,包括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学校、专业、初赛编号等。决赛阶段按绝对分数评出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颁发“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决赛*等奖”证书。
8、命题、阅卷、评奖工作:
初赛和决赛的试题都由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工作组组织专家命题。
初赛的试卷印刷、保密、阅卷、评奖工作,由各个赛区统一安排。各赛区在考试结束后,当堂密封试卷,及时送交到赛区指定的试卷评阅点集中阅卷。评奖工作由各赛区自行组织,报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工作组审核。
决赛阶段的试卷印刷、保密、阅卷和评奖工作在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工作组的领导下进行。
温馨提示三:初赛试题,数学专业组按数学专业(A类)和数学专业(B类)分别命题,非数学专业组按非数学专业(A类)和数学专业(B类)分别命决赛试题,数学专业组按低年级组和高年级组分别命题,非数学专业组不现分别命题。决赛试题,数学专业组按低年级组和高年级组分别命题,非数学专业组按非数学专业(A类)和非数学专业(B类)分别命题。